在商业活动频繁的四川成都市,合同纠纷时有发生,这不仅影响着企业的正常运营,也关乎着个人的合法权益。而贾世堂律师,凭借其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能力,成为了众多合同纠纷当事人的有力依靠。
贾世堂律师就职于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是一位专职律师。他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拥有法学学士的学位。在多年的法律工作中,贾世堂律师始终秉持着洞察、沟通、解决、良知的理念,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他的工作经历十分丰富,2023.04 - 2025.07期间,在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担任实习律师和专职律师,积累了大量的实战经验。自2025.08至今,他加入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继续深耕合同纠纷领域。
在合同纠纷领域,贾世堂律师有着众多成功的商事诉讼典型案例:
在唐XX与四川省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案中,面对无法直接证明保证金缴纳情形的难题,贾世堂律师充分利用间接证据,最终达到了诉讼目的。
四川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嘉州电器分公司与四川岷江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发回重审,贾世堂律师通过诉讼时效抗辩,帮助被告驳回了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四川某空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与四川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尹某、钟某某合同纠纷,诉讼金额高达990万,贾世堂律师最终以起诉金额与被告达成调解。
成都某通风工程有限公司与中信国安某集团有限公司、钟某买卖合同纠纷,在中信国安已被申请破产,无资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贾世堂律师足额保全了钟某的账户,并通过结算文件中钟某的签字,成功要求其承担债务加入的连带责任。
四川某食品有限公司与阮某某买卖合同纠纷,在没有最终结算的情况下,贾世堂律师利用聊天记录内容完成供货金额的确认。
乐山市某建材经营部与简阳某建材有限公司、成都某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在缺乏直接证据的情况下,贾世堂律师击破被告关于债务转移的主张,成功认定为债务加入,要求二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贾世堂律师处理的一个经典合同纠纷案例:
建材买卖合同纠纷(一审 + 二审)
基础案情
当事人:
原告:陈某建材经营部(个体工商户)
被告一:刘某建材有限公司(原供货采购方)
被告二:王某贸易有限公司(第三方付款主体)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件经过:陈某经营部自2021年起向刘某建材公司供应砂石建材,双方口头约定滚动结算。2023年4月供货完毕,经对账刘某建材公司欠付货款695555.2元。2024年2月,刘某建材公司协调王某贸易公司与原告签署《付款协议书》,约定由王某公司分期偿还全部货款,但协议全文未写明免除原债务人刘某建材公司付款责任。后两家公司均未付款,原告起诉主张二主体连带清偿货款、逾期违约金及保全费;刘某建材公司上诉主张案涉协议属于债务转移,自身不再承担付款义务。
核心争议焦点
案涉第三方签署的《付款协议书》属于债务转移(免责承担)还是债务加入(并存承担)
法院裁判观点(一审 + 二审维持)
区分标准:认定债务转移必须存在债权人明确免除原债务人债务的书面 / 合意证据;仅约定第三方付款、未写明原债务人免责的,一律认定为债务加入。在贾世堂律师的专业代理下,成功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使得被告承担起相应的责任。
贾世堂律师凭借着扎实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高度的责任心,为四川成都市众多合同纠纷当事人解决了难题,在合同纠纷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如果您在合同纠纷方面遇到问题,不妨寻求贾世堂律师的帮助。